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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
作者(来源):吴文静    发布时间:2017-06-15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201723

 

 


徐汇区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

 

为贯彻《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沪教委人〔201723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徐汇区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十三五”教师培训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开展教师专项培训,创新区域和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充分激发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教师可持续学习机制,提高教师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优化课堂教学,促进学生快乐成长。

二、培训目标

实施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建立专项培训和常态化培训相结合的全员覆盖培训机制,优化完善专业(专项)能力的相关课程和培训模式,切实提高教师的育德能力以及本体性知识、作业命题、实验(实践)、信息技术、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专项)能力。

20196月参培教师需达成:

1.育德能力: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水平,并能根据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点和学科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科德育教学和学科德育活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本体性知识:具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能较清晰地把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学科核心素养、教材内容结构等,并具有本学科持续学习能力和知识更新的能力。

3.作业命题能力: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其评价要求,有较科学有效的本学科设计作业、单元测评的能力,并能掌握作业实施能力、命题方法和技巧的能力等。

4.实验(实践)能力:具备学科实验教学、管理、演示、评价、操作和实验资源整合能力(或具备社会实践教育、管理、评价、操作和实践资源整合能力),并且能掌握学生实验(实践)方法、思维、能力、情感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5.信息技术能力:具备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的能力。

6.心理辅导能力:能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具有把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能力,了解学生心理适应不良的表现和性质,并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三、培训策略

1.系统设计

从系统的角度进行思考,将《徐汇区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作为区“十三五” 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将育德能力列入师德与素养课程类别,本体性知识、命题能力、实验(实践)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心理辅导能力列入知识与技能、实践体验课程类别,有效对接各类教师培训、人才培养专项,与教师的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相融合,与教师自主研修相融合,研制《徐汇区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

2.整体推进

区校协同推进培训。徐汇区教育学院结合区域实际,根据“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工作要求,整合多方优势资源,开发与设计专业(专项)培训课程,组建培训者队伍、指导和督查学校实施,为教师各项专业能力研修成果搭建展示和交流平台;各学校,根据区级要求,结合本校发展实际,以需求为导向,针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薄弱环节,制定以校为本的教师研修方案,充分利用现有的优质课程资源,合理开发校内外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和学习方式,形成不同学科、学段教师上下联动,达到优质资源共享的局面。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要在培训中起到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以学科为抓手,在规划、承办校联动、学区集团联动的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管理及经验推广等工作中凸显专业能力。

四、培训时间

20172-20196

五、培训对象

徐汇区小学、初中、高中、完中、一贯制学校中,于20201231之后退休的在编在岗教师。

六、培训任务及责任主体

每位教师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育德能力提升培训;10学时的本体性知识提升培训;10学时作业命题能力提升培训;10学时实验(实践)能力提升培训;50学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即“十三五”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正在实施中);10学时心理辅导能力提升培训。

具体安排见下表:


层级

师德与素养

知识与技能

实践体验

培训主题

学时

学分

责任主体

培训主题

学时

学分

责任主体

培训主题

学时

学分

责任主体

市级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通识课程)培训(已完成)

10学时,

1学分

区级

育德能力提升培训

10课时,1学分

徐汇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教育研究中心

本体性知识提升培训

10课时,1学分

徐汇区教育学院课程教学中心

 

心理辅导能力提升培训

10课时,1学分

徐汇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教育研究中心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业课程)培训

(实施中)

30课时,3学分

徐汇区教育学院师专业发展中心、课程教学中心

校级

育德能力提升培训

10课时,1学分

学校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实践应用课程)培训(已完成)

10课时,1学分

学校

作业命题能力提升培训

10课时,0.5学分

实验(实践)能力提升培训

10课时,0.5学分

七、工作开展与实施(20172-20196月)

根据培训目标、明确阶段任务,区校协同联动,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培训进程。

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工作任务

时间

责任主体

备注

1

计划出台

区级

2017.05

徐汇区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校级

2017.06

各学校

学校计划需向徐汇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备案

2

计划解读

面向全体研训员

2017.05

徐汇区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

2017.06

徐汇区教育局中、小教科

 

3

 

构建培训者队伍

构建市级培训者团队

2017.05-2017.09

徐汇区教育学院

市级培训者团队成员包括徐汇区教育学院分管院长、研训员(教研员)、部分局学科带头人、局中青年骨干教师

培训者队伍不少于区中小学教师全员人数的10%

构建区级培训者团队

2017.05-2017.09

徐汇区教育学院

区级培训者团队成员包括徐汇区教育学院研训员(教研员);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包括特级教师、区“四类”人才、局学科带头人、局中青年骨干);各校分管师训的副校长、校教研组长。

已参与过市级培训者培训的教师除外

4

开展培训者培训

市级

2017.04-2017.10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

20183月前完成

区级

2017.06-2017.12

市级培训者承担主讲

5

开发、设计与申报课程

2017.07-2019.03

徐汇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课程教学中心、教育研究中心、各学校

课程需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6

实施分层分类培训

2017.07

-

2019.05

2017.02

-

2017.12

完成区级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业课程)培训、校级作业命题能力提升培训

 

2018.01

-

2018.12

完成区级心理辅导能力、本体性知识提升培训,校级育德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本体性知识提升培训

 

2019.01

-

2019.05

徐汇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教育研究中心

完成区级育德能力提升培训

 

7

考核评估

2019.06

徐汇区督导室、徐汇区教育学院

 

8

展示交流

2019.10-2019.12

徐汇区教育学院、相关学校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根据市级“专业(专项)能力计划”,徐汇区教育局做好领导工作,徐汇区教育学院加强统筹,整合教师培训、教研、德研、科研、信息技术等专业力量,做好区级计划、组织与实施工作。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计划的研制,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学期,分步推进落实。

2.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将教师专业(专项)能力列入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表彰的考核指标,将学校组织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工作实绩作为教育局每年对学校进行绩效考核的指标。

3.建立工作推进运作机制。形成聚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工作运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的联系与合作。搭建教师专业(专项)能力交流平台,总结推广特色经验,整体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

4.完善学分管理机制。每位教师需完成至少110课时培训,学分纳入“十三五”教师三级培训中,其中信息技术专项培训即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5.加强经费保障。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证提升计划所需经费。

 

 

 

                               徐汇区教育局

                               徐汇区教育学院

                               2017年6月12

 

 

 

 

主题词:教师专业  能力提升  计划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2印发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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